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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修法未禁夜市撈金魚 動保團體籲輔導轉型

本文共546字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2日電

農委會預告修正動物保護法草案,動督盟今天表示,草案第13條禁止夜市攤商交換或贈與動物,可讓撈金魚成絕響,卻因攤商反彈轉彎,呼籲訂落日條款輔導轉型,以免失去更多選票。

農委會於4月28日公告動保法修法草案,廣納各界意見,截至日期為5月13日;主要包含緊急情況授權進入私人領域執法、夜市遊戲不能交換贈送動物等9大重點。

台灣動物保護行動監督聯盟發布新聞指出,草案第13條寫道,禁止夜市攤商以遊戲、娛樂、賭博等名義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有助於「撈金魚」成絕響。

不過,農委會1日發布新聞澄清,草案第13條禁止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條文所管理的主要對象是以兔子、天竺鼠等哺乳類動物為主。

動督盟認為,農委會於1日晚上政策緊急轉彎、緊急改口,暫時不納入撈金魚和烏龜等水族類,根據農委會的解釋,表示夜市可以繼續「撈金魚」;除表示遺憾,也收回掌聲,且此髮夾彎完全是選票考量,為了少數人從事的商業行為傷害動物,反而會失去更多選票。

動督盟重申,農委會雖已預告修正草案,但還須彙整各方意見,並送行政院審議,之後才能向立法院提案排審,而下半年有總統大選,能否審查仍是未知數,即便審查通過,也可訂定落日條款,用1到2年時間輔導業者轉型,否則讓撈金魚賺薄利繼續,對國家、城市形象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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