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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租金補貼免設籍 受災租客也適用

本文共459字

中央社 記者郭建伸台北7日電

花蓮強震造成房屋倒塌,有民眾憂慮房屋倒塌後,若未設籍是否能領到租金補助。國土署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並無設籍限制,有需要的受災居民請多加利用,也可洽花蓮租賃公會尋求租屋協助。

國土管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是民國111年度開始推動的政策,目的是照顧一定所得且無自有房屋的租屋族,因此租金補貼是採按月撥款,與按人數一次性的急難賑助不同。

國土署提到,租金補貼政策在震災發生前,就已無設籍的限制,民國112年度起更推動隨到隨辦,且補貼是溯自申請日開始。

國土署透露,中央也協請當地租賃及仲介公會提供租屋協助,截至4月6日止,提供台北市等14個縣市共計1037間可供出租房屋物件供受災戶選擇,其中花蓮縣提供69間房屋,已成功媒合受災戶10戶承租房屋,不管是房屋所權人及原有租客,均提供協助。

國土署強調,申請租金補貼除書面申請外,亦可透過線上網站申請,也可就近洽花蓮租賃公會,政府非常重視受災租客所遭遇的困難,籲請受到震災影響的租屋族提出申請,共同攜手度過難關,盡早回歸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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