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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有優利存款 申報須留意

本文共369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親人去世時若遺留優惠利率存款,繼承人記得在申報遺產稅時,應檢附載有優惠存款利率的存摺影本或銀行出具的存款利率證明等文件,才能加快行政作業,儘早取得遺產稅證明書。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去世親人若遺有利息所得較高的優惠存款,國稅局按一般方式回推本金時,會有高估的狀況,可能導致存款資料換算短差超過500萬元。

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在申報遺產稅時若發現親人有優惠存款,記得檢附證明文件,節省國稅局查核時間,加速取得遺產稅證明書。

國稅局舉例,甲君父親是銀行退休行員,享有優惠存款利率的定存,父親去世後,甲君申報遺產稅時,附上銀行行員優惠存款利率13%證明,並申報父親所遺土地、房屋各兩筆及金融遺產參考清單所列存款等。由於父親遺產總額在3,000萬元以下,且財產內容相當單純,國稅局無須進一步查核,甲君臨櫃申報遺產稅時,現場就能立即取得遺產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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