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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憑證繳印花稅 免辦帳號真便利

本文共354字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台北即時報導

新竹市稅務局宣導,為便利民眾繳納印花稅,自今年10月1日起,納稅人本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等電子憑證,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報繳印花稅,免再申請帳號;此外,已申請網路帳號者,可跨區全國適用,不用分別再向各縣市申請。

竹市稅務局表示,以往使用地方稅網路申報開立印花稅繳款書,須分別向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網路帳號,始可開立該縣市之印花稅繳款書。為鼓勵納稅人使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自10月1日起納稅人本人可直接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健保卡及行動自然人等電子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免申請帳號即可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如已申辦網路帳號者可跨區全國適用,並可使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線上繳款,輕鬆完納印花稅,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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