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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開徵 卻因這原因突暴增4倍?地稅局解釋了

房市示意圖。 記者朱曼寧/攝影
房市示意圖。 記者朱曼寧/攝影

本文共434字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台北即時報導

112年地價稅開徵起跑,但台南王老太太跑去地稅局,詢問為何地價稅比去年暴增4倍?地稅局了解後發現,老太太繼承剛過世先生的土地後,未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隨後立即協助重新申請,也協助分期繳稅。地稅局呼籲,民眾繼承自住土地後,務必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申請沿用原來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替自己省荷包。

南市地稅局補充,其實若民眾有納稅困難,可以申請分期減輕財務負擔。以今年來說,納稅義務人如地價稅比109年增加超過新台幣5萬元,增加的稅差可申請分期繳納地價稅,最多6期,每期1個月。

地稅局提醒,符合分期規定的納稅人,可於11月30日地價稅繳納期限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繳款書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書各地稅務局網站都可下載。

另外,在核准分期繳納期間,不另計滯納金。但如已辦理分期還拖欠,稅務局會依稅捐稽徵法,發單通知納稅義務人,未繳清的尾款,限10日內一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者,將會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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