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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s投資住宅 最高罰1,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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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12)日通過相關修法草案,開放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採基金架構發行,加上現行信託架構雙軌併行,而為避免開放後遭用於炒房,明定禁止投資自用住宅,並將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至1,500萬元。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是因業者反映有需求進而修法,盼未來能活絡REITs發展。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我國在2003年發布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允許REITs採信託架構發行,由信託業擔任發行主體。不過推行以來,REITs投資狀況似乎不如鄰國熱絡,甚至市場逐漸萎縮,截至2022年底我國僅七檔產品,規模僅1,032億,對比日本及新加坡,分別採行基金型架構發行REITs,新加坡的規模達到44檔,約2.4兆,日本則有61檔,規模3.8兆,國內業者看到此狀況後向金管會反映,金管會經過評估後,開始著手修正。

此次草案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及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並與現行信託架構REITs併行,業者營運架構將更具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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