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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災損 可申請減稅

本文共298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小犬颱風即將來襲,恐對全台各地構成威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颱風來襲如有土地、房屋、或車輛受損,在動手清理前,務必先拍照保存證據,檢附損失清單、維修估價單及相片,向國稅局申請減免稅捐。

國稅局表示,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如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等,向所轄國稅局申請減免。

稅局表示,如受災房屋,毀損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全免。如經派員現場勘查認定者,得免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若有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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