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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團體免辦營所稅暫繳

本文共272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營所稅暫繳申報已於9月1日展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無論是否符合免稅標準,都可免辦理暫繳申報。

行政院訂有機關團體免稅適用標準,符合創設目的支出達收入六成以上等標準者,除銷售貨物勞務所得外,可免納所得稅。

至於每年9月的營所稅暫繳,機關團體是否需要申報?國稅局指出,由於機關團體是否符合免稅標準,須等到辦理結算申報後、經稽徵機關審查後才能核定,因此免辦暫繳申報。

國稅局提醒,今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為9月1日至10月2日,不符合免辦暫繳條件者,應在期限內辦理暫繳申報,逾期或未辦理暫繳申報,將按日加計利息徵收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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