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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ASS通勤月票搭台鐵 誤點不賠償

本文共461字

中央社 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

TPASS通勤月票昨天先在北中南3大生活圈上路,運作順利。根據台鐵公告的規定,持TPASS搭台鐵,無法適用目前台鐵電子票證誤點賠償。

台鐵表示,TPASS是多種公共運具整合的票證,台鐵現有的賠償規定只適用台鐵自己的票證,所以當使用TPASS搭乘台鐵而台鐵誤點時,不可能要求其他運具也要一併賠償。

根據台鐵規定,持電子票證及定期票搭台鐵,延誤達45分鐘以上且可歸責台鐵;或不可歸台鐵的不可抗力因素致列車延誤達120分鐘以上,定期票可免費延長使用1天,電子票證以人工方式免扣當次乘車費用。

TPASS通勤月票第1階段先在3大生活圈實施,包括:北北基桃、中彰投苗及南高屏,適用7大公共運具,包含台鐵、捷運、公車、客運、輕軌、渡輪及公共自行車,台鐵也在3大生活圈的車站設置TPASS專用通道。

TPASS昨天首日上路逢假日,交通部統計,台鐵使用人數至下午約1.1萬人次,各捷運系統約7萬人次。明天是TPASS實施後首個上班日,加上暑假已開始,預估使用人數會大幅增加,台鐵各二等站以上站長全數出勤,督導TPASS業務,維持旅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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