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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強震後助重建 灌溉及水保設施申請年限放寬

本文共464字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

因應花蓮強震,農業部今天表示,為協助災區受損的各項管路灌溉設施、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加速重新施作,原補助農民施設的管路灌溉、水保設施,再次申請年限放寬。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發布新聞指出,為協助災區受損儘速重建,有關其補助農民施設之管路灌溉設施,補助種類共計4種,尚未達使用年限,卻因花蓮強震損壞,因屬天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得不受再次申請年限的限制,可再次向農水署申請補助。

這4種包含1.「調蓄類之蓄水槽」,例如鋁合金、塑膠、不鏽鋼材質;2.「田間類之穿孔管、噴頭等」;3.「動力類之馬達、引擎、抽水機」;4.「相關調控類設施等」。申請資訊可至農田水利署官網查看,或洽詢聯絡窗口陳科長(手機:0920-647-938)。

另外,針對農民向農水署申請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蓄水池)補助,未達使用年限,卻因花蓮強震導致補助設施毀壞或功能受損,需重新施作者得再次申請補助。

有關申請方式與補助對象及範圍、受理機關聯絡方式、申辦流程等及相關表單,可至農水署官網下載,或電洽聯絡窗口章科長(手機:0932-45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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