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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百大食代:3月17至25日寶林信義店用餐可退款

本文共298字

中央社 記者曾仁凱台北30日電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延燒,遠百及大食代今天公告,3月17至25日曾至「寶林茶室信義店」用餐的顧客,31日起憑發票證明及身分證件,至遠百信義A13可辦理現金退款。

根據公告指出,寶林茶室信義店3月31日起開始退款,凡113年3月17日至113年3月25日,曾到「寶林茶室信義店」用餐的顧客,於百貨營業時間憑消費「發票證明 (載具銷貨明細等)」及「身分證件」,即可至遠百信義A13的1樓服務台,由專人引導至B3食代館美食廣場辦理退費。

業者表示,退款後將不收回發票,僅作為確認消費事實的退款證明,且無論該次消費是使用現金、信用卡或是如Line Pay等第三方支付,都將以現金方式退款全額該筆消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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