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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琉球浮潛聯合漲價遭公平會重罰235萬 7業者打官司抗罰結果出爐!

本文共805字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小琉球2021年8月間重新開放浮潛後,21家浮潛業者協商將每人收費300元或350元,調漲至400元,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聯合漲價,每家開罰10至15萬元,共計235萬元罰鍰;其中7家業者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可上訴。

小琉球是浮潛聖地,但疫情期間一度全面暫停開放浮潛,直到2021年8月24日才重新開放。21家浮潛業者透過屏東縣琉球鄉觀光發展協會開會,並發布聯合聲明,共同將浮潛收費標準從每人300元或350元調漲至400元,限制小琉球浮潛市場業者自由訂價、價格競爭,公平會依法裁罰。

7家提行政訴訟業者中,4家被各裁罰15萬元,其餘3家則開罰各10萬元,總計90萬元,且協會因積極促成業者聯合漲價,也被開罰15萬元。

7家業者提告主張,疫情之後為向主管機關申請重新開放浮潛,而擬定防疫措施,一個教練最多原本可帶10名遊客,變成帶5位,咬嘴也只能使用一次,而必須大量更換,大幅提升經營成本,協會建議調整為每人400元,不具強制性。

業者指出,即時沒有建議的收費標準,為了配合防疫措施的上升成本,業者也會跟漲收費,漲價具有經濟上的合理性,並不是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

北高行指出,根據浮潛業者在LINE群組討論內容、會議紀錄、浮潛業者聯合聲明等,認定業者藉由討論、制定防疫措施的機會,透過LINE群組討論、召開同業會議等方式,合意決定調漲收費,限制業者自由訂價、價格競爭的市場機制,消費者利益也受損。

判決指出,根據公平會調查,重新開放浮潛後,受調查的19家業者中有18家漲價為400元,且業者持續在LINE群組持續討論、決議「不得讓網路平台,實體通路方銷售低於400元」,並將個別業者低價促銷資訊上傳,以利同業互相監督,確保業者都有遵守。

法院認為,依上述理由,足以認定業者聯合行為已破壞市場競爭所賴以維繫的獨立、分散式價格決定機制,直接顯著地損害小琉球浮潛服務市場的競爭機能,認為公平會裁罰無誤。

屏東小琉球110年8月重新開放浮潛,21家業者將浮潛收費標準漲至400元,被公平...
屏東小琉球110年8月重新開放浮潛,21家業者將浮潛收費標準漲至400元,被公平會重罰。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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