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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資格如何判斷?北市社會局釋疑

全民健康保險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全民健康保險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733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即時報導

全民健康保險係強制性社會保險,凡符合加保資格之保險對象,均應依法以適當身分持續投保及繳納保險費之義務,目前僅有部分縣市(含台北市、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台中市)衡量該市預算開辦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且各縣市審核要件亦不相同。

另外,北市基於社會福利措施皆以保障經濟弱勢為優先之立場,且在有限資源下,這項措施北市將優先保障一定所得以下(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20%以下)且於國內居住達一定天數之長輩,以保障其就醫權益。

北市社會局表示,近期進行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財稅總清查,於2月下旬寄發近2萬份停止補助公文,接獲大量民眾詢問;社會局解釋,停止補助最主要原因在於2022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達20%(含),即使長輩本身未報稅,也可能被家屬申報扶養,因稅率不符合故補助資格遭取消。

因應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北市社會局提醒,高所得者(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達20%(含)以上)申報長輩為扶養親屬,應確實履行扶養義務。若因稅率超過致長者遭停止此項補助後,子女常會因誰來負擔健保費而起爭執,長輩亦因不願讓子女多負擔一筆保險費而困擾,故社會局提醒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前,請先妥善評估長輩補助狀況。

社會局針對老人健保補助會定期查調財稅等相關資料,經審若符合補助資格,由社會局按月將補助款逕行撥付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眾亦得自行於最近一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降至低於20%後,由納稅義務人或委託他人至稅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稽徵所申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若未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且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所得標準,則改申請「綜合所得稅籍資料清單」),並填妥台北市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申請表後郵寄回社會局,經審核符合各項補助條件,將自符合補助資格當月起予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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