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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員涉勾結詐團 挨罰

聯邦銀行。 聯合報資料照片
聯邦銀行。 聯合報資料照片

本文共644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夏淑賢/台北報導

聯邦銀(2838)通化分行經辦主管及人員未能對客戶可疑交易做持續監控,導致詐團大鑽漏洞,詐團從3月間,先以三家企業獨資的自然人身分,開三個戶頭,隨後從其他公司的他行戶頭,將大額款項匯入後,再從聯邦銀數家分行提領,短短12個營業日就移轉了逾4,000萬元。

金管會認為,聯邦銀有內控缺失且未落實員工服務規約,昨(9)日處聯邦銀1,200萬元罰鍰,要求聯邦銀究責相關人員、並檢討客戶身分審查及風險帳戶控管等相關作業妥適性及提出改善措施。

聯邦銀表示,將依照金管會要求加強改善包括對非自然人客戶開立帳戶的審查、強化臨櫃提領大額現金作業等,並對客戶申請約定轉帳、企業網路銀行帳務功能從嚴審查需求性與合理性,並將風險帳戶的解控權收回總行單位審核。

此外,聯邦銀也加強經理人有關異常帳戶管理、洗錢案例的宣導,同時持續加強對全體行員的洗錢防制及法治教育訓練。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該案爆發是今年3月間,有一名退休員工同時介紹三名獨資企業、並同時以自然人身分開了三個戶頭,隨後卻在12個營業日內,先是有大筆200萬至300萬元匯入款,隨後再由該獨資企業主管或員工去聯邦銀數個分行提領。

換言之,等於今天大額款項匯入、明天就領走「快速轉移」,累計匯入4,300萬元、提領了4,000餘萬元。而其中分行存匯主管曾認定該帳戶「異常」,一度設為監控帳戶,但卻在客戶提出動用款項的佐證說明後,又給解控放行。

甚至最後詐團還丟了一筆錢給通化分行經辦主管及人員,等於這兩名行員收受不當利益,目前該兩名行員已遭起訴並遭聯邦銀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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