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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遭師騷擾如何解論文指導 教部承諾2個月內報告

本文共679字

中央社 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

民進黨籍立委范雲今天表示,指導教授如果是性別事件的「加害人」,學生應可主動解除指導關係,但多數公立大學仍要經教授同意。教育部長潘文忠承諾邀集專家討論,2個月內提出報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教育部相關預算,范雲質詢時提到她收到學生陳情,指導教授涉性騷擾,受害學生被迫要換掉整個論文題目,中途想更換指導教授,卻遭到阻撓。

范雲表示,公立大學更換指導教授規定,56%有訂定全校統一的標準,但其中83%要求須原指導教授同意,只有17%不需要。44%學校由各系自訂規定,但多數都需要原指導教授同意。

范雲指出,台灣大學日前經研究生協會提案,開放在性別事件成立後,學生可以主動解除指導關係。然而性別事件的「成立」,恐怕要花許多時間,受害者勢必經歷許多煎熬。

范雲呼籲教育部應制訂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明訂是哪一個階段可解除指導關係;同時也要釐清指導關係終止後,校方要如何協調原研究計畫成果的歸屬權。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在性平三法修法後,各界都相當重視,性平事件需要一定的時間調查,期間人員須隔離,如果涉及論文寫作該如何處理,確實需要邀集專家討論。他同意在2個月內提出報告。

另外,范雲也提到,修法後性平事件申訴更完善,但學校的調查人力和經費卻顯得不足。他舉出某國立大學有3萬多名學生,一年有上百件性別事件,但承辦人力只有3人,其中更只有1人是正職公務員。一場調查會議可能包含多起性別事件,開會達半天甚至一整天,但調查小組成員只能領一般出席費新台幣2500元。

范雲呼籲教育部研議增加對大學性平申訴機制的補助,潘文忠表示,經費會盡力協助大學,將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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