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米其林餐廳遲到5分鐘沒收訂金 消保官:可主張訂位條款無效

《臺灣米其林指南_2023》。 台灣米其林提供
《臺灣米其林指南_2023》。 台灣米其林提供

本文共337字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米其林推薦的台北南港某義大利餐廳近日遭顧客爆料「遲到5分鐘就被沒收7600元訂金」,因客人不是不來,只是比寬限時間晚到5分鐘,店家的作法遭質疑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此,台北市消保官指出,若訂位約定內容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消費者可依消保法第12條主張條款無效。

北市簡任消保官龔千雅表示,建議消費者選擇餐廳及訂位付款前,先查詢餐廳評價,另依民法規定,遲延並不等同餐廳可以免除給付義務或得沒收餐費,僅餐廳可依照民法關於遲延的規定跟民眾請求因為遲延所造成的損害。

龔千雅說,且依消保法第12條,業者所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應符合誠信原則,若訂位約定內容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消費者可依消保法第12條主張條款無效,她建議如產生消費爭議,消費者可提出申訴或訴訟。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JCB 國際發卡組織捐款500萬日圓 力挺台灣地震災區重建
下一篇
中小企業加薪抵稅延長10年 人力銀行點兩大隱憂 「錢可能沒進員工口袋」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