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中雲端發票百萬獎空歡喜 國稅局揭露不給獎原因

本文共607字

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18日電

北區國稅局今天指出,轄內有民眾經營家庭用品零售,商品透過超商寄送,因而取得300多筆「寄件手續費」雲端發票,其中1張中新台幣100萬元,但因營業人不論有無申請稅籍登記,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發票不可兌獎,因此這張發票不予給獎。

財政部公布統一發票中獎清冊時,偶爾會出現原應開出30張的雲端發票百萬專屬獎,最終卻僅有29張,原因正是有買受人涉及未辦登記、擅自營業情事,而不給獎。

北區國稅局今天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給營業人(B2B),應開立載有買方統一編號的三聯式統一發票。同時,當買方是營業人時,即便中獎也不予給獎。

北區國稅局說明,每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後,國稅局都會就轄內當期中獎的各獎,產製載明統一發票字軌號碼及應發獎金金額的中獎清冊檔,勾稽審核有無不得給獎事由,保障一般消費者統一發票中獎權益。

北區國稅局舉例,轄內A君經營家庭用品零售,部分商品透過超商寄送給消費者,A君支付手續費,取得超商開立未載有統一編號的雲端發票。

112年3月至4月期統一發票開獎時,北區國稅局勾稽發現,A君對中雲端發票專屬百萬獎,但發票品名為「寄件手續費」,再查發現A君於該期共取得300多筆品名為「寄件手續費」的雲端發票,均是寄送貨物取得。

最終,A君擅自營業而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取得未載有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不適用給獎辦法的給獎規定,北區國稅局即註記這筆中獎發票不給予獎金,並輔導辦理稅籍登記。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桃園又停電!大溪復興突發停電 影響5875戶
下一篇
勞動節報喜!第1季新制勞退大賺3,331億元 平均每位勞工分紅2.6萬元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