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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高中教官性騷女學生 人評會懲處記過1次

本文共673字

中央社 記者趙麗妍台中25日電

台中市1名女畢業生控訴遭前主任教官性騷,拒絕卻遭記18支警告,畢業後重修才拿到畢業證書,校方性平會議決性騷擾案成立。台中教育局今天表示,人評會懲處記過1次。

台中市一所公立高中今年初才發生有學生疑遭師長霸凌輕生,之後又有已畢業的女學生出面控訴,在校期間遭前主任教官言行性騷。

這名女學生畢業後,今年初在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控訴,在校時主任教官常將她攔下,多次對她說「你怎麼這麼香」、「你怎麼身上該『長肉』的地方都沒長肉」、「有沒有跟男生親過嘴」等語。女學生拒絕後,遭記18支警告,畢業後重修,才拿到畢業證書,但卻已錯過升學。

校方召開性平會決議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報告7月底完成,性平會審理調查報告決議性騷擾案成立,送人評會嚴懲。

台中市教育局今天表示,教官涉及校園性別事件懲處結果,依據學校調查報告及其處理建議,記過1次處分,陳報國教署、教育部核定。

而女學生在揭露主任教官行為後,6月間警方卻3度上門進行「中離生」調查,並要求家人提供聯絡方式,當時女學生已在外縣市工作,家人警覺未提供。女學生不解,畢業1年後卻被追查「中離生」。

教育局表示,高中的中途離校學生是指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達3日以上,或依學籍管理辦法的休學學生,由學校自行到全國中途離校學生通報系統通報,國教署會不定期函地方政府協尋。

教育局指出,今年5月接獲國教署函送台中市中途離校學生行蹤不明名冊,將名冊函請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協尋,過程中發現國教署函附的名冊有部分錯誤,6月16日即請警方暫停協尋;未來會在接獲名單後,經學校確認後再移請警政協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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