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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被追回 營建署:加強人員訓練並協議分期繳還

本文共422字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去年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卻傳出有房客已領7個月租金補貼,卻被通知要全部退回。內政部營建署今致歉表示,因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不熟悉,導致發生此個案情形,未來會加強人員的專業訓練,後續將書面通知返還金額及匯款帳戶,並可協議採分期方式繳還。

營建署指出,去年度300億元租金補貼的租賃房屋,為避免申請人以營業用的店面或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申請補貼,採房屋稅籍資料是否以住家用稅率課徵為依據,又因是首次由營建署辦理,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尚不熟悉,致發生此個案情形,已加強人員訓練。

營建署也說,此種情形為機關補貼期間檢核發現的少數個案,在300億元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戶數32萬餘件中,大約有180件,約占總案件的0.05%。本案雖已核撥補貼款項,但依現行規定確實未符規定,目前均有稽核機制,以確保行政審查品質,不得不追回,會再加強人員的專業訓練。

營建署說,後續將正式以書面通知溢領返還金額及匯款帳戶,並依民眾經濟狀況,可協議採分期方式繳還。

行政院去年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去年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方案」。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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