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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肝莓受災戶經評估可打疫苗 疾管署:40歲以下多無抗體

本文共468字

聯合報 記者許政榆/台北即時報導

好市多事件爆發後,消保處就立即啟動與好市多協商,討論賠償方案,同時也向各縣市政府蒐集意見。如台北市提出,食用到受A肝污染莓果的消費者,經醫師評估有需要施打A肝疫苗等,好市多應負責全部賠償責任。衛福部疾管署指出,成人A肝疫苗屬自費疫苗,相關賠償規畫應由消保處或好市多協助,據調查,40歲以下國人未經過流行期,多數無A肝抗體。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我國目前有葛蘭素史克(GSK)及默沙東(MSD)2家藥廠,提供成人自費A肝疫苗,若消保處與好市多協調賠償方案,應是成人自費疫苗,疾管署目前提供的公費A肝疫苗為兒童疫苗。

羅一鈞表示,早期台灣是A肝病毒流行著家,但隨著我國公共衛生條件再進步,包括飲用水、抽水馬桶等改善,我國已不再是A肝流行地區,根據數年前醫院團隊針對我國A肝血清流行病學調查,50歲以上民眾普遍有A肝抗體,而40至50歲區間是過渡期,罹患A肝的比例逐步下降,部分人有抗體而有些則無。

羅一鈞表示,因我國已不再流行A肝病毒,40歲以下國人有A肝抗體比例較低,除非常常出國到東南亞等國家感染A肝病毒,否則在台灣要感染到A肝機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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