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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7.5萬竟是甲醛毒屋 北市議員曝:建商還有上百戶

本文共973字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北市議員汪志冰接獲市民陳情,一年多前向北市一家建設公司以每月7.5萬承租位一戶40坪、3房2廳的房屋,卻檢測出甲醛、甲苯嚴重超標,一家3口陸續出現嘔吐、頭暈、皮膚出疹等中毒症狀,建商置之不理。汪志冰指出,該建設公司參與都更,回分上百戶,不少裝潢屋出租出售,且已經有其他住戶陸續反映甲醛超標,市府卻無法可管。

北市建管處坦言,針對建物申請室內裝潢,使用綠建材上有環保規定和批號可查,但若是已經裝潢完成,就無法可查,未來若有這類案件,會要求施工中,批號材料確實有使用,來做規範預防;但汪志冰反批,這根本做不到,一般民眾眾都不知道,像陳情人是承租戶,住進去都已經裝潢好,要怎麼預防?

汪志冰指出,陳情人一家3口自美返台,民國110年12月向建設公司承租房屋後,隔年2月就感受到屋內常有嗆鼻異味,全家人陸續發生呼吸困難、頭暈、胸口悶痛、眼睛刺痛等身體不適的情形,小孩常嘔吐不止,經包含台大2家醫院診斷疑似有甲醛中毒現象,立即向建設公司反應,但對方僅有片面安撫,沒有改善誠意。

另外,建設公司找一家檢測公司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該屋甲醛指數0.14ppm,超過標準值0.08ppm,其中小孩房甚至高達0.16ppm。陳情人另外也自行委託SGS做檢測,不僅甲醛超標,還超過標準值達5到10倍之多。

汪志冰說,該建設公司位在大同區,是做知名建材起家的都巿更新實施建商,該都更案位於南京西路,總共171戶,目前還有107戶由興洋建設出售或出租中,除了陳情人之外,也有同棟其他承租戶提出甲醛、甲苯超標的檢測報告,可怕的是,目前不知道還有多少租客,長期生活在致癌環境下,仍被蒙在鼓裡。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指出,房屋出賣人須負擔人房子沒有瑕疵,房東也一樣,確保合於居住,今天案例,市府可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去查核,包括綠建標章、室內空品,另外消費者的損失,可協助消費者進行針對爭議來處理。至於法規面,業者取得的合格建材和塗料,是否使用在建案中,是否有把關機制,中央和地方可能都要思考如何修法。

北市聯醫醫師李爾喬指出,甲醛可能會導致鼻咽癌,此案仍處於急性症狀中,尚不擔心致癌,但出現在居家環境中,非常誇張;環保局則表示,室內空品法有規範甲醛標準,但主要的規範商場、圖書館、醫療機構等公眾使用空間,私人空間主要針對家具、建材等標準規範,若民眾對室內空品有疑慮,可派員協助了解室內空品現況。

一位周姓市民,以月租7.5萬租房,卻租到甲醛毒屋,身體出現起疹、乾癢等甲醛中毒症...
一位周姓市民,以月租7.5萬租房,卻租到甲醛毒屋,身體出現起疹、乾癢等甲醛中毒症狀。記者楊正海/攝影
議員汪志冰接獲民眾陳情,租到甲醛毒屋,市府卻無法可管。記者楊正海/攝影
議員汪志冰接獲民眾陳情,租到甲醛毒屋,市府卻無法可管。記者楊正海/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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