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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重啟與台新金合併評估 董事會以11:4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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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進派董事持保留意見 台新金暫無回應

新光金。 聯合報系資料庫
新光金。 聯合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869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新光金控(2888)昨(26)日召開董事會,就是否「擬續行研究合併可行性」進行表決,該案最終以11:4通過,持保留意見的四位董事為李增昌、吳欣儒、新光三越董事暨新光三越財務長賴慧敏及獨董許永明。

儘管新光金公告未明確指出擬洽談的特定公司,但據了解,正是之前有回函的台新金,新光金後續將向台新金遞出邀請,希望雙方在合意併購前提下,聘請財顧共同研究合併可行性。對此,台新金方面暫無回應。

新光金、台新金合併評估時程
新光金、台新金合併評估時程

據了解,此案是由新光金董事吳東明及新光金董事暨新壽副董事長洪士琪聯名提案,內容是表達希望續行討論2022年5月提出的合併研究小組,並且以台新金為優先合併對象,這是因為2022年新光金曾聘請高盛擔任財務顧問,評估報告中寫到是否啟動金金併,若要合併的話,要向哪家金控提親,有哪些併購綜效等,當時評估出四家金控較合適,但僅台新金回函,因此此次選擇台新金為優先合併對象。

新光金昨天董事會耗時長達三個半小時,重啟合併案是最後一案,該議案主軸為「擬續行研究合併可行性,解決新光人壽RBC問題,俾利其2026年順利接軌ICS以扭轉經營困境,維護保戶、員工、股東及公司權益,壯大規模並為台灣金融發展墊定基石」,最終表決結果有11票贊成,另有四人對此案持保留意見,分別為董事李增昌、吳欣儒、賴慧敏及獨立董事許永明。

獨董許永明表達保留意見,理由是他認為現在這個時間點提出合併案,會讓公司完成現金增資難度大幅提高。董事會就本案的決議,恐有違反「商業判斷法則」及一般商業常規之虞。

且在人壽子公司資本不適足情況下,去與本案所提擬洽談特定公司談合併,難有議價籌碼,可能不會有所謂合併或併購控制權的溢價,若採換股方式,並以市價而非以淨值為基礎,現在能換得的比例,甚至會比去年更差,股東認股意願一定降低,將使公司更難如期如實完成現金增資。

許永明強調,他從來不反對合併,合併可說是企業快速成長擴大規模的唯一方式。然而新光當務之急,應是要遵守主管機關給公司的命令,儘快回到資本適足狀態,等人壽子公司財、業務與投資更健全後,再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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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董事會重啟合併案 獨董許永明8大理由持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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