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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不力遭金管會開鍘 新光金:尊重裁處並進行改善

本文共648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即時報導

新光金(2888)未能善盡對新壽健全經營、新壽所提增資和財業務改善計畫依舊無法讓新壽RBC回到200%,金管會23日宣布,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並對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新壽董事長魏寶生2024年度各減薪5成和3成,為期一年。對此,新光金表示,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並將於接獲裁處書後進行處理、改善。

新壽資本不足,但先前所提財務業務改善計畫無法讓資本適足率回到法定標準,金管會表示,今年1月22日函請新壽提具完整、具體且可確保新壽113年6月底RBC達200%的增資計畫及明確時程。

但新壽2月22日函報改善計畫,雖有提出現金增資7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債券80億元,惟執行後仍無法使其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其他改善措施包括提升收益、降低避險成本及撙節費用等欠缺量化評估依據,具高度不確定性,且無明確執行時程,亦難認依所提計畫確實執行能使新光人壽113年6月底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

金管會保險局及銀行局今天出手開鍘,保險局宣布,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直至新壽資本適足率達法定標準並報經金管會同意後始得恢復辦理,同時,命令新壽調降董事長魏寶生今年度所有薪酬的3成,為期1年。銀行局則宣布,新光金未善盡維持子公司新壽健全經營之責,進而影響金控整體財務業務健全,對新光金處以糾正,同時,命令新光金調降董事長陳淮舟今年度所有薪酬的5成,為期1年。

對此,新光金控發言人林宜靜表示,本公司及子公司新光人壽尊重主管機關之裁處,並將於接獲裁處書後進行處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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