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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花蓮大地震 地震基金初估理賠金額達2,550萬元

金管會引述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截至4月8日的初步統計指出,有472戶保戶受損,達全損理賠有15戶,其中有12戶是天王星大數的受災戶,其餘受損的保戶,還正待產險公司進行勘驗評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金管會引述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截至4月8日的初步統計指出,有472戶保戶受損,達全損理賠有15戶,其中有12戶是天王星大數的受災戶,其餘受損的保戶,還正待產險公司進行勘驗評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601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對於4月3日花蓮大地震理賠金額,金管會引述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截至4月8日的初步統計指出,有472戶保戶受損,達全損理賠有15戶,其中有12戶是天王星大數的受災戶,其餘受損的保戶,還正待產險公司進行勘驗評估,其中,倘若以全損15戶,而每戶的臨時住宿費20萬元與基本地震險理賠150萬元的數字計算,15戶的話總理賠金額共計2550萬元。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明,目前已完成理賠的370萬元金額,包括了11位保戶的臨時住宿費每戶20萬元,還有一筆全損戶的150萬地震理賠費用,上述472戶的受災保戶,共有4家產險進行承保。

至於未來是否有提高住宅地震基金保險的可能性?對此林志憲說明,得要綜合評估損失增加的情況,民眾移轉風險需求,保費負擔能力等三大因素;尤其林志憲表示,倘若提高基本險的理賠金額,就代表未來民眾負擔的保費也必須提高,必須配套考量,因此,倘若民眾認為基本險的保障不足,現在也有很多產險公司有提供相關的地震商業保險可供選擇,另外為提升民眾的投保率,後續保險局也會由地震基金辦理提振投保率的措施。

至於是否強制投保?從保險局的回答,地震險走強制險的機率極低。林志憲對此說明,強制險是「責任險」,就如同強制汽車責任險,是要保證當事人對「第三人」的「無過失責任」權益,但地震險是對「自身」財產作投保,目的不同,所以無法走強制險模式來推廣地震險,前者基於高度高公益性,後者則是基於保全個人財產,也是兩者差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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