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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宣布,受理滙豐銀行申請辦理高資產理財業務,本次同意該行辦理主要考量該行在人才培育與配置、商品研發、客戶投資風險管理等相關資源或資訊系統之投入,已提出相關具體規畫,並建置本項業務責任地圖及負責本項業務高階管理階層重大違失案件之問責機制,強化董事會督導管理責任,以形塑良好企業文化並落實公平待客與公司治理。
金管會也表示,滙豐母行為國際性大型銀行,同意該行辦理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有利於將國際辦理財富管理之經驗引進我國,持續推動整體產業發展。
金管會在109年12月31日及110年5月18日分批核准3家及4家銀行開辦本項業務,另自110年9月起,符合資格標準銀行亦得依其業務規畫及業務需求情形,準備妥適後個別向金管會申請,加計本案,迄今金管會已核准12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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