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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保單熱炒成儲蓄險、打敗股息率?金管會3管齊下斬

本文共834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股市飆帶動保戶「分紅夢」,分紅保單業績拉長紅,銷售亂象卻頻傳,有熱炒成儲蓄神單、或宣稱分紅率打敗該公司股息率,引金管會出重手,從商品設計、資訊揭露、銷售規定三管齊下,包括商品定價需通過利潤測試「有多少分紅、才能說多少話」,並讓保戶知悉「分紅可能為零」。

金管會將在周三(13)日邀業者開會,訂定壽險業辦理分紅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及商品送審規範,由保險局長施瓊華主持;一旦拍定,最快今年上半年可望上路。

該注意事項也同步納入內稽內控,換言之,一旦違規,業者恐吃上最高1200萬元罰單。

新制主要有三大面向,一、商品設計。分紅保單需設區隔帳戶並分開管理,以避免商品間存有交叉補貼的問題,且區隔帳戶每年度可分配紅利盈餘,應符合可持續性(指不要一年分很高、隔一年又分很低)、可負擔性(因應終期分紅)、及平穩性。

另可分配紅利盈餘,需至少分配70%紅利給保戶,且若連兩年未能達到最可能的紅利累積值,業者需向保戶解釋原因並向金管會說明理由及改善措施。

商品定價需採「現金流量測試法」的利潤測試。業者說,過去現金流量測試只有利變商品,分紅保單並未要求,新制納入後,若利潤測試沒通過、業者就無法宣稱有高分紅率。

金管會此舉是要業者,有多少分紅能力、才能說多少話,而非逕自宣稱高分紅率、卻又做不到。

二、資訊揭露。新增需揭露「分紅實現率」(實際發放紅利金額與最可能紅利金額的比值),此舉可讓保戶知悉該公司過去的分紅績效,如宣稱分紅率5%的中分紅,過去績效達成率是多少?是5%全達標,還是只有腰斬2.5%?

金管會也要求需在銷售文件、保險單面頁、保單條款說明「分紅非保證給付」,並需在要保書和建議書載明「最極端情況下,紅利可能為零」讓保戶知悉並簽名以避免消費爭議。

分紅列式三類:中分紅、低分紅及可能紅利金額為零。上述列示最可能的紅利金額均需通過利潤測試。

三、銷售規定。招攬時禁止以分紅率與公司股息率、同業保單、銀行存款或其他金融商品的報酬率做比較。例如5%分紅率、不能以打敗公司配息的現金殖利率3%做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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