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新光金董座拜會金管會 聚焦北士科地上權轉讓

新光金。 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光金。 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64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陳佩嘉/台北報導

新光金(2888)董事長陳淮舟和新壽董事長魏寶生,昨(7)日一早拜會金管會,會中聚焦增資和北士科T18地上權轉讓等議題,金管會仍堅守要求新光金增資的立場。

官員指出,新光擬轉讓北士科地上權,除涉及北市府是否同意外,也對提升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無助,頂多只能減少成本支出。

其次,新光金擬以子銀行和子券商盈餘上繳,再挹注新壽,但仍不足新壽70億元的增資需求。據了解,會中新光並未針對子公司盈餘上繳不足額額的部分,提出新解方。

據透露,針對增資部分,新光金表達,會以子公司新光銀行盈餘的七成,全數上繳作為新壽增資之用,金額預估達40餘億元,官員表達,即使如此,增資額度仍不夠,官員表達希望新光金啟動現金增資,為新壽補足資本。

目前北士科土地的主要得標者為仁寶集團及新壽,其中仁寶標得的T16土地主要作為集團總部使用,去年2月動工,現已開始招租,新壽的T17及T18雖然去年5月取得建照,但目前還在變更設計中。

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日前高分貝砲轟,新光金經營權變更後,群龍無首,讓開發案落後兩年,不僅損失租金收入,也讓新壽RBC(資本適足率)雪上加霜。

據新光金原本規畫,T17為高樓層的雙子星大樓,T18則為低樓層建築,採紡錘型設計,象徵新光是紡織起家,吳東進力促先開發低樓層的T18,這樣可以增進租金收益,並改善RBC。

針對北士科T18地上權案,目前傳出新光人壽有意轉讓,台北市地政局日前表示,此案為設定地上權50年,業者若要移轉土地開發權,至少有兩道關卡,第一必須完成地上物興建,第二則要經地政局同意。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開發金擬配息0.5元 王銘陽接任董事長
下一篇
國泰世華助力 信用卡嗶進中捷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