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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報告調降金融營業稅有助競爭力 財部: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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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張璦台北29日電

金融業營業稅部分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專款專用至今年底屆滿,業界盼調降稅率。立法院最新報告指出,稅率若由現行5%降至2%,並自2025年起稅收全進國庫、不再撥入準備金,不會造成國庫損失,也有助金融業競爭力。

財政部則表示,持審慎開放態度評估稅率調整,目前尚在研議中。

台灣的金融業營業稅率原本是5%,1999年7月為改善金融機構經營體質,降至2%,2014年為健全政府財政,稅率恢復到5%至今。

現行稅法規定,台灣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分為4種,「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金融業非專屬本業銷售額」稅率皆適用5%;「銀行、保險本業外之其他專屬本業」適用2%,「保險業再保費收入」稅率為1%。

至於稅收用途,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5%,3%稅收進入國庫統收統支,據初步統計,2023年度金額約新台幣369.7億元,剩餘2%以及其他金融業營業稅款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2023年撥入355.8億元;截至2023年底,累計撥入逾2558億元,專款專用2024年底屆滿。

隨專款專用將屆滿,金融業多次發聲盼調降銀、保本業稅率,金管會先前也表態希望稅率降至2%左右。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最新研究報告,金融營業稅就「主要金融業務」來說,台灣按5%課徵,較各國為重;不過,就「次要金融業務」而言,其他國家一般稅率皆高於台灣。

立法院報告指出,現行將部分金融營業稅收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限定用於解決金融問題,不但破壞原有營業稅制的完整性,更扭曲銀行存款保險準備制度的正常功能, 畢竟各產業均宜自負盈虧。

立法院報告表示,金融營業稅率若由5%降至2%,且自2025年起稅收全進國庫、不再撥入特別準備金,兩者相抵後,對國庫不會造成稅收損失;報告綜整分析,若能調降金融業營業稅率,應有助金融業競爭力及稅負公平性。

不過,據初步估算,若以2023年金融營業稅收為基準,假設稅率降至2%、準備金條款落日,國庫稅損近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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