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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前董座吳東進:金控現增就是王道,一定得作!

本文共2696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對於新光金上周五董事會後由公司派釋出已「達成共識、氣氛和樂」的說法,新光金控創辦人,同時也是新光金最大股東吳東進打破連日來的沈默,今天在接受本報專訪時用「粉飾太平」來回應對方說法,並指出他們所推派的三席董事在會中都已強調,一定得由金控來辦現金增資來挹注人壽增資,不能光靠證券、銀行子公司上繳獲利等方式,但現增連辦都不辦,等於大股東連一毛錢都不拿出來,他斬釘截鐵的說:「金控現增就是王道,是一定要作的事情!」宣示他主張並將積極參與新光金的現增,來為人壽注資的決心。

金管會將在本周二下午舉行年終記者會,新光金是否該辦現金增資?該用何種方式讓新壽得到資金挹注?不但成為媒體矚目的焦點,也正等著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講清楚說明白」,因為在2023年的4月26日,黃天牧親自召見了當時已未擔任董事,僅具大股東身份的吳東進,和金控董事長許澎、總經理吳欣儒和人壽總經理黃敏義等人為新壽增資事開會。

吳東進表示,由新光金控辦理現金增資,原本就是金管會的期待,因為當時他就很明確向金管會表示,若要幫新壽增資:「必須得到吳家每個人、全體大股東的支持!」他當時也和金管會說,因為新光金的股份並非他一人持有,因為有些股票是控制在新勝、新光實業的手上,他並非董事長,得要他們也一起來增資才有辦法,接著他進而指出,當時向金管會討論的方向,就是由新光金控辦理現金增資,沒有任何模糊的灰色地帶,但他不解為何現在的經營團隊對於新壽增資的方式,一直避談由金控出面現金增資。

在受訪時,令吳東進心中不平的還有另一件事。他表示,過去新壽透過BOT公開標售取得了北士科高達16000坪土地,而仁寶集團透過標售取得鄰近土地,也在同一時間,當時新壽即規畫,將這塊基地打造成生技醫療園區,作為滅菌工廠、生技醫療業、生化實驗室等三大產業的基地,同時和周邊多家醫院展開合作,並保守估計一年至少有10億至14億的收入,但自從去年經營權變天之後,此案就停擺,多位原先已投入此案的副總、協理因不明原因退休、離職之外,之後該案就由新成立的「不動產管理委員會」接手,但到現在仁寶的基地都已動工了,反而新壽這塊基地沒有動靜,令他質疑為何推動此案如此牛步化。

對於吳東進所提出的兩大質疑,新光金作出兩項回應,除了重申一定會為新壽辦增資,目前主要會以新光銀行和元富證券的獲利上繳金控,或是由新壽發債來為新壽增資,達到RBC 200%的目標,另外,正由不動產管理委員會討論出更有效率的土地使用方式,今年將會有新的結論出爐。以下為吳東進接受專訪時的紀要:

問:在去年4月您被黃主委約見談新光金控現增的事,當時您並非董事,應該是以大股東身份去,到底金管會是認為新壽有現增就好,還是應由新光金來辦理現金增資,再注資給新光人壽?

答:當時我就講了,新光金現增有其必要性,只要找姓吳的兄弟,都會去,都已經講到這樣了,上次現增,新勝投資少參與了5億額度,之後也是我來補齊的,但新光金控若要辦現增,必須要姓吳的要一起來努力,新光姓吳的都要一起參加現增,才有辦法,因為新勝、新光實業等機構並不是我當董事長,我沒辦法要這些機構一定來參與現增。

當時我只是大股東身份而已,要我過去談,就是希望大股東也能支持新光金來辦理現金增資,而且金管會日前都已對外表示,不應只由新光銀行及元富證券上繳獲利給金控為新壽注資。

增資的事我絕對義不容辭!這四年來,我們透過對外募資、現金增資,發行GDR等方式,我共為新光人壽增資了760億,接下來金管會要求新光人壽在接下來的3年,每年增資70備,共210億這麼大的金額,一定要新光金大股東們的支持才行。

倘若新光金辦理現增,對大股東而言的確會吃虧,因為大股東不能隨便賣,必須申報,但對一般投資人而言,可舊股換新股,可以賺到價差,不會吃虧,現在新光人壽處境如此,參加現增,大股東都應該支持。

這裡我要釐清的是,要為新壽辦理增資,並非不能透過子公司盈餘上繳、或是發債的方式來作,但只靠這二種,新光金卻連現增都不辦,大股東一毛錢都不拿出來,說不過去,像最近外資8天已賣了10萬張,也和此有關。

問:在你看來,發債和現增對於新壽RBC的幫助,有哪些不同?

答:發債的話,不論賺賠利息都要付,這是債的特性,但現增的話,是有賺才配,沒有賺就不會配息,更重要的是,倘若發行次順位債,對RBC的幫助有隨著時間遞減的問題。例如,不僅10年期債券才能抵作股本,而且最多5年就會消失,因為每年對RBC的貢獻度會逐年遞減20%,5年就抵完,但現增的話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我經營新光金20年來,我們前後現金增資460億,倘若加上二次發行GDR的話,是760.98億,但現在的公司派一直迴避現增,包括去年12月董事會通過要找外部顧問公司,在我看來是緩兵之計而已。

因為美國升息,每個保險公司都有增資的壓力,保戶大量解約保單去買美債,保險公司收來的錢不夠付解約金,現在很多壽險公司賣不動產,也是為了籌現金,新光人壽如果要變現,當然也可處份帳上的股票,例如我們也有國泰金、富邦金的股票,但光是這樣不夠,金控來辦現金增資讓大股東來參與是一定要的。

問:您有提到關於北士科BOT案的開發進度牛步化的問題,可否談談您的想法?

答:我們跟仁寶是幾乎是同一時間標到的,仁寶去年已經2月9日開工了,但新壽北士科的基地,到現在連開工都還沒開工,這非常可惜,我們當初花了44.02億的權利金標到,1坪33萬元,是仁寶約一半的價格。

我先前在新光實業董事會後(吳東進仍為新光實業副董事長)也提醒我三弟(吳東亮)和Michael(洪士琪),還有吳昕達,要儘快開工北士科的開發案,我們先前已估算,16000坪土地可蓋60000坪,一坪1400至1500元租金,1年有9億至10億的租金。我們在111年2月已完成登記,原本預定116年就要蓋好,但照現在進度看來,恐怕延遲至少2年,本來都已經要發包了,還找知名設計師李祖原來設計,並且想找和仁寶一樣的達新工程來發包,因為基地很近,而且,至少連續壁可以先作,但去年6月經營權換人之後,全部都被推翻一切重來。

現在的不動產管理委員會,由吳昕達當主席,和洪士琪,魏寶生、陳彥希等成員,都是金控董事,另外,何弘能也是人壽獨董,是北醫婦產科醫生,我認為這樣不妥,因為委員會的成員同時都是金控或子公司的董事,等於「球員兼裁判」,如何能發揮董事會負責監督的效能?

另外,有人說我賣祖產,但我賣的都是當初我買進來的,何來賣祖產之說?我當初為了挹注新壽資金,也賣了A8、A11,以及民生東路的大樓,但這些都是我當初買進來的,另外,我們持續增資之下,先前新光金的資本額已來到1578億,當時只和國泰金的資本金差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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