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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核准首件產險創新異業結盟 富邦集團拔得頭籌3月開辦

本文共1421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為鼓勵保險業創新發展,於去(112)年10月鬆綁法規,開放保險業與金融科技異業以試辦方式,合作辦理創新型保險商品、服務或流程,並於近日核准首宗保險業與電信業合作試辦申請案,由富邦集團旗下的台灣大哥大和富邦產險的合作拔得頭籌,進行旅行平安保險、登山綜合保險或海域活動綜合保險等三險種合作,但未來若要再加入其他險種,要再重新向金管會提出申請。

根據富邦向主管機關的申請,未來繳費方式,就是直接附加在電信帳單來繳保費,而非傳統用信用卡方式繳保費。對於未來其他業者的申請試辦,林志憲表示,試辦期間6個月時間,達到470件案子,且都符合試辦的允諾要求,就可正式開辦。林志憲也表示,試辦時包括商品及流程、服務創新等三大項,亦即不見得要是新商品,流程或服務創新也可以。

先前只有手機險,可用電信帳單來繳費,現在則是金管會新開放這種旅平險等險種,也可以透過異業合作方式,未來若其他險種也要用電信帳單來繳費,也必須透過這種異業合作申請的方式來進行,包括了大數據資料分析、軟體設計、互聯網、無線通訊等,這些都是異業合作的範疇。至於安達產險先前被罰,林志憲也說明,主要是因為和航空公司的合作沒有申請,並非金管會不允許異業合作。

保險局說明,當富邦產險過了6個月的試辦期而可正式上路,其他的產險公司,即使是同樣的服務,也必須重新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由於系統建置、介接也要時間,因此,預計在3月開辦,若以3月啟動,試辦期間6個月,應可在9月開辦,但倘若提前達到470件,則不用6個月,也可正式開辦。林志憲也說明,由於470件的個案試辦,主要是為了要測試系統運行是否順暢,因此試辦者也可為集團內員工。

金管會為了持續推動保險業數位創新轉型政策,包括業務試辦申請、遠距投保及辦理電子商務業務等政策,已在去年10月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與「異業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等規定,開放保險業與從事大數據資料分析、介面設計、軟體研發、物聯網、無線通訊業務等金融科技異業合作辦理創新型保險商品、服務或流程的試辦申請,透過建構金融保險生態圈,滿足民眾多元保險需求,並且日前已核准首宗由富邦產險與台灣大哥大合作的創新服務及流程試辦申請。

林志憲也強調,個資的傳遞,一定要事先經客戶的同意。若以台灣大和富邦產合作來看,台灣大用戶於申請國際漫遊服務或從事登山及海域活動時,得直接在台灣大App完成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登山綜合保險或海域活動綜合保險,並以電信帳單繳付保險費,所有商品頁面說明由富邦產險提供及負責,保戶個資亦由富邦產險蒐集及管理,雙方透過API介接,相關保險商品於電信業網站即可完成投保與服務,大幅縮短網路投保時間並提供消費者一站式服務體驗,有助電信保險生態圈建立,在符合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的前提下,透過試辦過程導入金融科技應用並讓保險業與電信業調和營運合作模式,開發場景式保險商品,擴展保險可及性。

保險局也強調,所有客戶與保險相關的資料,都由富邦產險搜集,台灣大哥大不可再使用,重點是,客戶可不用再跳出去重新登錄或填寫資料,就可直接透過API的介接來「一路到底」完成投保。

隨著數位經濟及新興科技的快速發展,消費者透過網路取得保險商品或服務已為趨勢,金管會因此鼓勵更多保險業與金融科技業進行異業合作提出試辦申請。至於App若有問題,林志憲也說明,民眾會有辨識責任歸屬的依據,在責任歸屬上,若App頁面跳到富邦產險,則將由富邦產負責,若頁面仍留在台灣大,則由台灣大負責。

金管會近日核准首宗保險業與電信業合作試辦申請案,由富邦集團旗下的台灣大哥大和富邦...
金管會近日核准首宗保險業與電信業合作試辦申請案,由富邦集團旗下的台灣大哥大和富邦產險的合作拔得頭籌。圖/富邦金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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