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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保發布ESG評等機構行為準則 提升評等透明度

本文共576字

中央社 記者潘智義台北7日電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今天宣布,配合金管會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於國內首度發布「ESG評等機構行為準則」。

集保結算所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次是全球第一個以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評等使用單位的身分,發布行為準則,期待能透過集保結算所與國內外ESG評等機構的緊密連結與合作,提高ESG評等的透明度,並保障我國受評公司相關權益。

集保說明,此次發布準則參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及日本金融廳(FSA)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發布的類似準則,並參考國內實務及業界意見後,共訂定7項原則31項指引,可望成為ESG評等機構的共同標準。

集保結算所總經理陳德鄉指出,集保結算所營運的投資人關係整合平台(ESG IR平台)已收錄除台灣公司治理評鑑外,更囊括全球6大ESG評等機構對台灣超過600家上市櫃公司的評等,是我國最主要的ESG評等使用單位之一。

集保結算所表示,ESG評等應用的爆炸性成長,許多國家的監理機關已提出相關監理計畫,除已公布的IOSCO與日本金融廳外,包括歐盟、英國、新加坡等市場,均已發布相關草案。

集保結算所除核心的證券集保交割業務外,近年更積極涉入數位化服務,包括電子投票、股東會視訊會議、股務事務通知電子化,以及ESG投資工具等,並以「創新.韌性.永續.普惠金融」為企業信念,持續開展多元化數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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