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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金管會重大變革 虛擬資產監理法制化第三部曲 虛擬資產局組織法送交一讀

金管會。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 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62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君/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金融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金管會將有重大變革。立法委員江永昌辦公室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虛擬資產局組織法草案」將於11月17日一讀,為我國虛擬資產監理法制化的最後一部法案。

金管會設有銀行、證券期貨、保險與檢查等四大局,在金管會被指定為虛擬資產主管機關後,立法委員江永昌已連署提案通過,擬修正金管會組織法相關條文,內容為金管會下除原有的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外,將再新增虛擬資產局。

據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虛擬資產局組織法草案」具有二大特點,首先,在草案第二條名列虛擬資產局掌理事項,包含虛擬資產業者業務、客戶保護事項之監理;執行虛擬資產業者之金融檢查、內稽內控事項監理等。並且,考量未來虛擬資產業者的業務可能有更多廣泛發展空間,因此特別納入非金融機構辦理金融相關業務者,其監督、管理、客戶保護、檢查等業務,一併交由虛擬資產局處理。

第二,考量虛擬資產業界現況,因此在第三條設計局長常任、特任雙軌制,讓主管機關可以從學界、法界等,招募熟悉虛擬資產業務者任局長,在協助業界發展同時,也能促使業界更往合規方向邁進。江永昌表示,推動虛擬資產業法制化,需要組織法、作用法相輔相成、雙管齊下。

江永昌指出,為使作用法得以落實、並解決當前人手不足問題,急需設有一專責單位並給予足夠人力,因此特別訂定虛擬資產局組織法草案。

江永昌表示,配合過去金管會組織法增設虛擬資產局、虛擬資產管理條例二草案之提出,希望透過這三部法,我國虛擬資產監理法制化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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