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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襲名店!頭家必備兩火險 理賠、修復保障皆在內

保險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保險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875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今年店家失火事件頻傳,包含彰化市傳香90年知名肉圓老店「過溝仔肉圓王」、竹市鴨肉麵名店「鴨肉許」都發生火警。產險業者指出,開店應超前部署,兩大險種皆應具備,那就是商業火災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除了建築物失火,若因員工過失導致顧客身體受傷或物品毀損都可獲得相關理賠,增加店家與顧客保障。

店主必知兩險種及兩主因

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爐火烹飪、電器因素為建築物兩大起火主因,以實體店面來說,咖啡廳、餐廳等因廚房使用明火或不當操作各種灶具都容易引起火災,造成房屋、裝修、設備、貨物的損失,且火災事故容易造成難以評估的巨大財物損失,這對每一位開店做生意的人來說無疑是沉重的打擊,產險業者提醒,即使部份處所為商業使用,不論是個人工作室、烘焙手作坊都應投保商業火災保險。

營業處所若為開放給第三人可入內的場所,諸如餐廳、咖啡廳、電器行、文具店、雜貨店等商店,除基本的商業火險外,都應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若營業場所內因地面不平整且未有明確標示,或因地板濕滑、走道堆物擁擠雜亂等場所設施不當,或員工理貨時不慎貨物掉落等工作人員疏失,造成顧客受傷或財物受損,使得店家可能遭到客戶求償且須負法律上賠償責任時,店家若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將可獲得相關保險協助,可望適時降低營運風險及財務壓力。

頭家開店超前部署 打造完善防護網。 戴玉翔/製表
頭家開店超前部署 打造完善防護網。 戴玉翔/製表

保險大進化!業主之外也有保障

現在也有產險公司將主要意外風險打包成商店綜合保險套裝商品,保障範圍涵蓋上述兩部份:一是商家因火災、爆炸、汽機車碰撞事故,導致店內動產及不動產的財物損失;二是經營者或其員工過失,造成顧客受傷或財物毀損,保險將在保險合約範圍內保障對客戶的賠償責任,尤其,各地政府為了加強公共場所安全,現已強制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共營利事業場所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保障消費大眾權益。

產險業者指出,對準備開業或已開業的店家來說,只要有門牌地址且位於建築物內的店舖都能投保,商店綜合保險擴大涵蓋停業損失保障,即商家若因火災事故造成停業,保險將啟動每日限額2,000元、最高90天的停業損失保障。提醒店家在意外發生前擬定相關因應措施,才不會因事後龐大的賠償責任,影響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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