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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能源昨(17)日宣布,選定國泰人壽為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50%股權釋股案優先議約對象。對此,經濟部能源署表示,該風場股權轉移涉及保險業,因此除須通過經濟部股權轉移審查外,保險業投資風場亦須通過金管會保險局許可,才能成案。
官員表示,過去以來風場股權異動是有前例,這次沃旭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50%股權釋股案不同之處,是涉及保險業;金管會對於保險業資金的運用是有相關規定。
沃旭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是經濟部遴選離岸風力潛力場址。官員表示,為維持遴選公平性,沃旭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股權異動,須報經濟部審查、核定。截止目前止,沃旭尚未提出。
能源署表示,針對此案,能源署將邀請原先遴選委員組成股權審查委員會,審查有二大重點。第一,釋股後履約能力的確保,主要看財務和技術,必須比原計畫更佳;第二,沃旭仍必須持股一定比例,按前例,在無特殊情況下,沃旭仍須持股50%。
官員也表示,能源署將先檢視沃旭在遴選時是否曾提出大彰化西北離岸風場50%股權釋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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