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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隨意喊漲!醫療險要漲價 保險業要做這三件事

醫療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醫療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940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投保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將不能隨意漲價了。金管會修正相關草案,保險公司未來若要調漲保證續保的個人健康險,一、需向金管會申請核准,二、漲價前三個月,得派專人或電話通知要保人,三、保險業稽核單位需落實查核是否遵守漲價規定並由總稽核出具聲明書,才能漲價,最快10月底前上路。

全案起因是2018年底宏泰人壽推出實支實付醫療險(薰衣草醫療險),保單開賣不到三年,2021年就大漲逾一倍保費引保戶、業務員反彈,遭金管會開罰也「凍漲」,2022年底宏泰捲土重來又喊漲,迫使金管會二度出手修改規範。

新增三大規定 「事先說清楚」很重要

金管會在2022年初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今天二度增修,對「保證續保的個人健康險」,新增三大規定。

因2022年初曾修正該規範,為避免漲價爭議,業者隨後推出的醫療險、都會請客戶簽告知書,表示已知悉「不保證費率」(指未來會漲價),當業者漲價時,就不需再告知。

這次關鍵是,2022年3月前銷售的健康險。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可能過去業務員招攬時、根本沒有告知客戶,若現在不說清楚就漲價,可能後面要處理的爭議、成本更高,「事先說清楚很重要」,因此要求業者需在漲價前三個月,得派專人或電話通知要保人。

金管會關注的重點是「講清楚」這件事,「不一定要等到漲保費時、才要說」,這時候業者就可以開始做告知該張健康險是保證續保、但「不保證費率」。

漲價前需送審 總稽核出具聲明書才能漲

其次,漲價前、還需送金管會審查。金管會要求,漲價的審查資料證明,需涵蓋保單開賣至今的所有資料,例如保單已賣了30年,想漲價了,得送交30年損失率等經驗資料。

有業者私下抱怨,有些資料因合併或人事異動而無法取得,認為金管會要求送審資料期間太長,但金管會認為,業者不能以「沒建立資料」或「遺失」來做作為免除義務。

蔡火炎解釋,醫療險一開始銷售時,損失率都很低,但隨保戶年紀大了、損失率上升,若業者僅擷取後面10年損失率來送審,「只會看到後面近幾年較高的損失值、卻沒看到前面賺錢,因此希望合併來看,對保戶較公平」。

審查損失值經驗資料至少要三年以上,換言之,一張醫療險至少要有三年損失值資料才能來談漲價。

第三、保險業稽核單位應查核確認費率調整相關規定是否落實執行,並由總稽核出具聲明書後,才能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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