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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人人頭跟單 金管會罰2投信要求3人解職

本文共788字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12日電

富邦投信2名基金經理人及保德信投信1名基金經理人,涉及利用職務之便,在基金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跟單個股買賣,金管會今天開罰富邦投信新台幣180萬元、保德信投信120萬元。

同時,金管會給予富邦投信及保德信投信警告,並要求2家投信解職3名違規基金經理人。

富邦金今天晚間代子公司富邦投信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將在收受處分書後依處分內容辦理改善,裁罰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公布,富邦投信及保德信投信共有3名基金或投資經理人在任職期間違反個人交易規定,顯示富邦投信及保德信投信內控制度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

金管會發現,有2名富邦投信前股權投資部人員在擔任基金經理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知悉的消息,在所經理基金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特定人帳戶進行相同個股買賣,並利用職務之便找尋標的,在特定人帳戶進行買賣,2名人員個人交易皆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

金管會評估,富邦投信未依規定辦理投資相關人員通訊設備控管作業及基金投資相關作業,內控制度未能有效查核督導基金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進而防範利益衝突,影響基金業務正常執行,因此開罰富邦投信180萬元並予以警告。

保德信投信前大中華投資部協理在擔任基金或投資經理人期間,同樣利用職務上知悉的消息,在基金及全委投資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進行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

金管會調查,保德信投信內控制度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對於辦理投資相關人員通訊設備控管作業有欠嚴謹,未能有效查核督導基金或投資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並有效防範利益衝突,同樣已影響基金及全委投資業務的正常執行,因此開罰保德信投信120萬元並予以警告。

尚光琪強調,投信事業為管理眾人資產、受高度監理的金融特許事業,業務經營應建構在誠信企業文化與高標準業務行為準則基礎上,對於違法的公司及個人,金管會將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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