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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立法促進院籲力挺新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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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座黃達業指出員工認股需負擔稅額 企業也增加成本 促修改稅制減輕業者負擔

2023財經立法高峰會22日舉行,針對未上市股票及員工認股權之所得稅課徵進行綜合座談,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蔡鐘慶(左起)、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侯介澤、今周刊顧問林宏文、經濟日報副社長翁得元、財經立法促進院董事長兼院長黃達業、台灣工研新創協會總會長高繼祖、中原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陳若暉、東吳大學商業智能研究中心主任李宜熹等,共同合影。
記者蘇健忠/攝影
2023財經立法高峰會22日舉行,針對未上市股票及員工認股權之所得稅課徵進行綜合座談,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蔡鐘慶(左起)、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侯介澤、今周刊顧問林宏文、經濟日報副社長翁得元、財經立法促進院董事長兼院長黃達業、台灣工研新創協會總會長高繼祖、中原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陳若暉、東吳大學商業智能研究中心主任李宜熹等,共同合影。 記者蘇健忠/攝影

本文共899字

經濟日報 記者李秉豪/台北報導

財經立法促進院周二(22日)舉辦財經立法高峰會,會中針對產業新創條例中的「未上市股票及員工認股權之所得稅課徵」進行綜合座談,財促院董事長兼院長黃達業指出,當初立法初衷是為了避免有人刻意利用未上市櫃公司脫產,才會有20%財產交易稅的規定,但防弊的同時卻也打死了新創公司。

擔任座談會主持的經濟日報副社長翁得元表示,對於缺乏資金的新創公司而言,認股是留住員工的一大利器,這部分的課稅可能導致新創元老辛勤打拚的成果遭扣一大筆稅。

財經立法促進院董事長兼院長 黃達業出席財經立法高峰會致詞。記者蘇健忠/攝影
財經立法促進院董事長兼院長 黃達業出席財經立法高峰會致詞。記者蘇健忠/攝影
黃達業表示,若是要鼓勵員工長期持有,可以階梯稅率進行,透過逐年調降課徵的所得稅率,從當年度售出課徵100%、隔年70%到再隔年40%,而三年後售出則免課所得稅,避免「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在效益產生前,便需負擔認列費用。

黃達業補充,除了員工負擔一筆不知是否獲利的稅額,對於沒有市價的未上市櫃公司,也需自掏腰包負擔鑑價費,種種措施都是增加新創公司負擔,呼籲應以淨值做為市價,讓公司也能節省成本。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蔡鐘慶表示,過去三次復徵證所稅皆影響證券市場運作,強調稅制的思考必須是通盤的思考,規劃時也要考量如何鼓勵新創事業的發展。

中原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陳若暉指出,公司主動申報員工認股權證後可以緩課二年,時價及執行價格相關成本進行所得稅徵稅,公司時價上漲後,員工須負擔成本也跟著水漲船高,若低於實質價格則免稅,而最主要的爭議點在於看似提供民眾兩手策略,有免稅或賣出兩條路,但財政部稅基增加有限,又過於勞師動眾。

因此陳若暉建議,可直接比照股票紅利模式,採最低稅負制,與綜所稅比較超出部分再繳交即可;台灣工研新創協會總會長高繼祖強調,租稅公平應建立在「有所得才課稅」及「無論是否上市,均適用交易稅」兩大原則。

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侯介澤指出,政府推動員工認股權證的核心在於留才,但國內又有相對複雜的稅法,雖立意是防弊,卻扼殺了新創發展;今周刊顧問林宏文以遺產稅為例,表示當初由40%遺產稅下調後,才開始陸續有資金移回國內,進而帶動消費,「稅是要把餅做大,後續反而可能有更多稅收」;東吳大學商業智能研究中心主任李宜熹也表示,政府可以做一些讓利,「一塊錢投資可以有三塊錢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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