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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泓人:證所稅寬限期 應延長

本文共390字

經濟日報 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中央大學財務金融系主任黃泓人指出,過去20年可說是台灣新創投資失落的20年,台灣如何在現今的大創新時代振衰起敝,需要政府提出整合性的政策,從稅制、資本市場,國外引資各方面支持新創投資。在新創獎勵投資抵減部分,針對目標重點產業,政府宜有更大力度的支持,以鼓勵企業進行前瞻性高風險投資或投資於新創小企業。

在未上市股票課徵證所稅部分,現行法規為如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五年者,免徵證所稅,上述規定僅有五年寬限期,對新創事業而言實屬過短。

此規定也會打擊新創投資人參與新創投資意願,應考慮延長免徵證所稅年限或以較低稅率課徵證所稅,甚至比照次級市場免徵證所稅,以提高新創投資人的投資意願。在鼓勵企業從事高風險投資同時也要兼顧租稅公平性實屬不易,政府應針對重點發展的高科技新創產業提供暫時性的獎勵機制,待新創產業成熟茁壯後,再逐步降低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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