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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公告董座換劉偉龍 前公司派詹景超:需等判決才有定論

本文共1043字

經濟日報 記者何秀玲/台北即時報導

泰山(1218)已獲核可公司變更登記,今(24)日公告泰山董事長更換為新公司派、龍邦董事長劉偉龍,並公告財務主管、發言人、治理主管等人異動,也委任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公司下市危機解除。

不過今日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再發出聲明,提到即便已獲核可公司變更登記,但泰山經營權歸屬仍需等商業法院判決後才有定論。

他也指出,5月31日改選投票過程有瑕疵是不爭的事實;而且金管會、證交所一再介入,原本要求公司董事會開會通知、開銷明細要交付備查,現在卻都沒有要求了,導致「類信賴保護原則」被破壞。這讓人對一些普世價值與信任產生質疑,也不知所措時,行政機關的決策與作為,勢必毫無公信力,亦顯廉價,政府威信在這次事件中被關說者綁架、出賣殆盡。

詹景超24日聲明全文如下:

我的不配合,其實是因為這個過程中,有太多的不公不義,希望藉由抵制的過程中,把本質問題凸顯出來,讓大家一起來反思,不希望有類似的受害者再發生,更希望司法能還回公道!

1.投票過程有瑕疵是不爭的事實:錯的一方反過頭來發聲明稿要沒有錯的一方(我方)不要亂了?不會太過份嗎?幾十年來,幾萬次的股東會選舉,從來沒發生過,這麼大的亂紀瑕疵?為什麼龍邦在這次發生了?幾萬分之一的機率竟然發生了?是必然還是偶然,相信大家都有一把尺。何況這個錯誤,實際上是有造成席次的短少,尤其沒辦法讓我方在審計委員會上取得一個很好的制衡。如果不遏止這種不可思議的錯誤,以後一定會層出不窮。

2.金管會、證交所一再介入,是不爭的事實:原本要求公司董事會開會通知、開銷明細要交付備查,現在還有在要求嗎?為何沒有了?行政機關應該是要依法行政,而不是依人行事,這種做為令人失望、不齒,甚至唾棄,也為台灣的行政體系感到悲哀!如果不遏止這種政府失靈的弊端,那以後一定會有人繼續如法炮製。

3.龍邦劉偉龍一騙再騙是不爭的事實,他一再騙與抹黑,他不累嗎?從一開始的鬼扯的吹哨者,到入主後契約都可以完整看到、知悉,卻還在那邊抹黑、造謠,他不累嗎?現在不是在演戲……整個經營權之爭都是建構在騙與準備騙的過程中,合理嗎?如果不遏止這種惡意中傷的併購手法,那以後一定會有人有樣學樣。

若贏要清清白白的贏

若輸要明明白白的輸

沒有程序上的正義,所有的贏,都是建構在不合法的輪迴上。所謂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如果「類信賴保護原則」被破壞了,對一些普世價值與信任產生質疑,也不知所措時,行政機關的決策與作為,勢必毫無公信力,亦顯廉價,政府威信在這次事件中被關說者綁架、出賣殆盡,這不是全民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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