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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發布「公平待客原則」評比 末段班7銀行年底前要交報告

本文共961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金管會今發布今年的「公平待客原則」評比,對此銀行、保險、證券等三大業別末段班最後20%的業者,必須要限期提交檢討報告,其中,銀行業評比末段班7家銀行須在今年底前,證券、保險兩大業別,則必須在二個月提交改善報告。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長徐萃文指出,此次共有36家銀行、9家大型綜合證券商、21家其他綜合證券商、21家壽險公司及19家產險公司接受書面評核;金管會近二年特別把評比前20%,放寬到前25%,而且把評級放大到二級,連同25%至50%的評比結果也予以公布,希望發揮更積極的鼓勵效果。

金管會指出,排名前25%的銀行有9家,包括三信、玉山、北富銀、合庫、一銀、渣打、遠銀、匯豐。

前25%的券商則有元大、兆豐、富邦、中信證、玉山證、台中銀證、合庫證、華南永昌證、福邦證券。

前25%的壽險公司,則有中壽、南山、國泰、富邦、新壽、遠雄;產險業則有明台、南山、泰安、新光、台產,其中有不少產險公司是因為防疫險賣的量多,客訴糾紛也多,因此排名較落後,另外,倘若銀行因為理專舞弊等不法情事,也會影響到銀行公平待客的評比。

金管會統計顯示,最近三年的評比裡,合庫、匯豐、土銀連三年都獲前25%評比,壽險則是國泰、中壽有連三年名列前25%,而證券連續三次入選前25%,包括了兆豐、中信證、玉山證、合庫證。

證券、保險的部分,後20%會發文要求公司進行改善計畫,保險公司則是產險、壽險各4家,證券是大型券商2家、一般綜合券商4家,須二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銀行局則要求後20%的銀行,約7家,必須在今年底前提出改善計畫。

對於此次的公平待客原則評核,金管會指出,較有改善空間的是「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包括銀行臨櫃未清點鈔券與核驗真偽、一定金額匯款案件未依規填寫「臨櫃作業關懷客戶提問表」,及證券商未妥善處理客戶個人資料、代客戶決定委託帳戶等缺失。金管會除建議業者法遵及內稽單位加強檢測外,亦將於日常監理加強督導。

相較於去年公布前25%業者,金管會此次擴大評核結果揭露範圍,分2級距公布,第1級距為前25%業者,第2級距為前26%-50%業者,並頒發最佳進步獎,得獎業者為渣打、台中銀證券、元大人壽及第一產物等4家,以鼓勵其較上次受評顯著進步並加強落實公平待客。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長徐萃文也表示,今年11月會檢視評核機制,防詐功效是否放在誠信或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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