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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野蠻生長/多少未爆彈 沒人知道

提要

國內沒有主管機關 也缺乏管理規範 投資人只能自己小心

本文共1100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孫靖媛/專題報導

im.B詐騙案爆發後,啟人疑竇之處也在於,國內目前還有20多家P2P業者,正派經營有哪些,接下來還有未爆彈嗎?

中央銀行在2018年9月一份P2P報告指出,P2P借貸是透過線上借貸平台提供金融服務,又稱市場平台借貸(marketplace lending)。基本概念是,藉由群眾籌資方式,透過網路將資金提供者的資金聚集起來,貸放給資金需求者的一種小額借貸模式。

這種透過線上平台媒合或競價、兼具貸放與投資的模式,相較於傳統銀行,可使借款人較易取得貸款,投資人獲得更高利率的報酬,雙方都能從中受益。

而im.B的運作模式是,需要錢的人,將手上的不動產抵押給出資的人;出資人拿到債權後,可透過平台分割,賣給更多小額出資人。但事後發現,im.B有高達95%的案子都是假債權,平台等於是以「假債權、真吸金」方式,誘騙投資人。根據刑事局初步掌握資訊,從去12月開始,公司就未支付利息與清償本金。

LnB信用市集執行長楊瑞芬表示,傳統的P2P是只做仲介角色,但現在愈來愈多變成像銀行一樣,收了出資人的錢,再貸放給申貸人,居中賺取利差。但真正的P2P是,只賺手續費,如果賺取利差,就是「類銀行」模式了,這並不在P2P的定義範圍內。

央行曾在2018年的報告指出,國內有十家P2P,營運模式包括,債權轉讓、不動產抵押擔保債權轉讓、純信息仲介、標會型P2P借貸平台及提供票據貼現媒合平台等。時至今日,國內P2P已發展到20多家,這麼多的P2P,各有不同的營運模式。

近期,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財委會答詢時說,P2P也有正常經營的,投資人自己要注意,利潤高,風險就高。立委郭國文反問,「你這麼有自信,其他的(P2P)是不是都查過了?」

黃天牧說:「我不敢替他們講話,目前是這家(im.B有問題),其他有沒有問題,我不敢打包票。」

追查國內的P2P業者,有些P2P會提供各種信用評分的申貸人資料,由出資人自己挑選合適的案件,也有運用AI技術,幫出資人尋找合適的案件與組合。

在金流方面,除了付給平台的手續費外,申貸人跟出資人的錢,是直接透過雙方銀行帳戶流通,平台不碰錢,透過銀行代收代付,可降低風險。

楊瑞芬說,不可否認,即便是做債權買賣的平台,有些的確是有真實交易,但是否還有像im.B這樣的未爆彈,可能沒人敢說,「因為在台灣P2P沒有主管機關,也沒有規範,投資人只能自己小心。」一位國內P2P業者也提到,國內做債權買賣平台的P2P業者,還有規模比im.B更大的,「要辦公司登記並不難,相信國內的P2P,應該都是合法登記的公司,就算有做放款,也沒有觸犯銀行法。」

不過,真正要改變P2P野生狀態,讓P2P更上一層樓的關鍵是,要有人管,要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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