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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主權基金公聽會 學者:主權基金經營應獨立於央行之外 否則打通膨將有顧忌

中央銀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央銀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1219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君/台北即時報導

過半數的立法委員提案修正中央銀行法、擬提撥外匯存底設立台灣主權財富基金,並於今(10)日上午舉行公聽會,與會學者看法兩極;有學者認為,主權基金任務和央行任務互相衝突,央行若負責主權基金的經營,打通膨時恐將有所顧忌。

清華大學經濟系教授黃朝熙今天表示,不宜透過修正央行法來設立主權基金,因央行的重要任務為維持金融穩定、維持物價與幣值穩定,並促進經濟成長等,需透過貨幣政策達成這些目標,而主權基金的任務是透過投資創造財富,央行和主權基金的任務性質有重大差異,央行強調「維持穩定」,後者則重視「風險下的操作」。

黃朝熙強調,主權基金任務可能和央行任務相衝突,央行若同時負責經營主權基金時,可能因基金的營運考量而影響貨幣政策的推動,例如,若主權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海外資產,為了維持基金的投資績效,央行在對抗通膨是將多所顧忌,因抗通膨需提升本國利率並誘導新台幣匯率升值,而台幣升值會促使基金虧損。

因此,黃朝熙建議,主權基金的經營應完全獨立於央行之外。

央行總裁楊金龍今日赴立法院參與央行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對於立委推動台灣成立主權基金,央行強調,若設立主權財富基金,是為取得關鍵技術發展戰略產業等目的,恐與「聖地牙哥原則」的精神與訴求悖離、難以實現。

立委吳欣盈與羅明才提案修改中央銀行法,提出運用10%外匯存底成立外匯投資基金(FXIF),包含提案委員在內共取得立法院跨黨派64位立委簽名,今日舉行公聽會,提案人之一的吳欣盈於公聽會擔任首位發言委員。

吳欣盈表示,依據過去十年的統計,央行資產都是債券與現金,每年投報率只有約2.64%;相比於新加坡GIC這樣的主權基金,透過投資不同資產,創造了高達7%的年化報酬率。以新加坡GIC從1981年成立至今的時間來計算,GIC每年7%報酬能讓基金成長為17倍;而以央行每年2.64%的報酬率,只成長不到三倍。

央行指出,央行對政府設立主權財富基金向來持正向、開放的立場,並建議應訂立專法規範,因為目前設立主權財富基金的國家,多以專法規範主權財富基金的設立及運作,還沒有以央行法規範的例子。

此外,央行也提醒,主權基金投資目的為創造更多的財富,操作原則偏重承擔較大的短期價格風險,因此,主權基金歷年收益波動性大,未必能穩定增加國庫收入及支應預算支出。

立法院今日舉行的公聽會邀請眾多專家學者,包括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王健全、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治邦、華梵大學人文教育中心教授杜震華、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聶建中、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美國商會前執行長李豪、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王嘉緯、證券及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林炳輝、清大經濟系教授黃朝熙、政大經濟系教授洪福聲、成大會計系教授林軒竹、銘傳大學財經系教授盧陽正、台大財金系教授陳業寧、政大國貿系教授郭維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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