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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者憂詐保、理賠浮濫將致保費提高 損及保戶權益

本文共864字

經濟日報 記者夏淑賢/台北即時報導

據報載,台北以「六星級服務」聞名的知名婦產科涉嫌協助產婦詐保案,共詐領逾6,700萬元的保險金,輿論譁然。事實上,保險的功能在於集結面臨共同或類似風險的群眾,經由保險費繳交而匯集眾人資金,共同分攤風險,一旦少數成員發生保險事故,眾人資金就轉化為保險金的形式,使遭受變故的家庭獲得經濟援助。此立意良善的保障機制,卻可能因少數詐領保險金的行為而提高損失率,保險公司反映理賠經驗後,新商品保費定價可能提高,受害的終究是絕大多數誠實的保戶。

此外,保險公司會依保單條款規定來判斷是否給付保險金及給付額度,但各公司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約定不同,導致相同的治療情境,於申請理賠時往往會有不同的結果。一旦有保險業者依據條款約定之理賠條件給付保險金,常容易讓保戶誤認為所投保的其他保單也都應該理賠,進而要求其他保險公司比照辦理以獲取保險金。詐保與過於浮濫的理賠都將影響保險商品條件與保戶權益,最直接的例子就是,業界熱銷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因為損失率過高,陸續出現停售,或改款推出理賠限縮與保費較高的新商品。

其實,針對理賠爭議較多的門診手術,保險公司在保單條款都有記載除外不賠的項目以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如近期較常見的牙科門診手術爭議,也常因民眾不清楚條文中的除外不賠項目而不斷發生。

舉例說明,阿文罹患牙周病已經有好幾個月,經前往醫院看診接受牙周骨膜翻瓣手術(牙科門診手術)治療;事隔幾個月後,阿文感覺到另一處牙齦腫脹、流膿,故再次前往同一醫院求診,牙科醫師表示阿文本次罹患非常嚴重的齒槽骨骨髓炎,當即要求辦理住院並施行骨髓炎手術治療。

經過一段時間治癒後,阿文持門診及住院的醫療單據送件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審核後,賠付因牙科疾病住院接受手術的保險金及住院相關醫療費用,而先前牙科門診手術費用並未獲理賠給付,阿文對此感到相當疑惑。

保險業者表示,阿文的疑問是理賠實務上經常遇到的情況,原因是保險單契約中有明列「除外責任」約定不給付範圍,其中接受「牙科門診手術」即是除外責任。反之,被保險人「因治療牙科疾患需住院接受手術治療」則不適用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應予以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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