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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達雙軌發展策略動起來 通過 NCE 技術讓與美國子公司

逸達董事長簡銘達。 (聯合報系資料庫)
逸達董事長簡銘達。 (聯合報系資料庫)

本文共1028字

經濟日報 記者謝柏宏/即時報導

逸達(6576)15日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以該公司新成分新藥(NCE)專門為技術,作價2,135萬1,300美元(約新台幣6.75億元)取得美國全資子公司Foresee Pharmaceuticals USA, Inc.的21.35萬股,正式啟動台灣與美國兩地雙軌發展策略。

逸達並公告,原2023年現金增資計畫用於充實營運資金,為強化美國子公司之技術實力,擬將2.47億元用在該美國子公司,變更金額未達該次募集資金總額之20%。

逸達董事長簡銘達去年12月曾透露,逸達規劃今年起採雙軌發展策略,一方面擴大對美國子公司增資,並在今年上半年將系列NCE所有權轉到美國子公司,台灣母公司保留新劑型藥物-穩定注射劑型平台(SIF)所有權。

簡銘達表示,SIF藥的發展時程較快,對台灣資本市場的投資人較具吸引力;相較之下,逸達正開發的一系列NCE產品開發時程較長,公司今年起將這些新藥計畫移到美國子公司,逸達也會擴大對美國子公司的投資上限,逸達中長期目標是要讓美國子公司在Nasdaq市場掛牌上市。

逸達表示,美國為全球最大藥品市場且為大部分新藥第一上市的首選國,同時也聚集了最多生技醫療專業投研機構。考量逸達以對外授權為營收的主要來源,為強化美國子公司之新藥研發實力,更有效的就近深耕美國市場,並合理降低授權相關稅務營運成本,故選定全資子公司Foresee USA為交易相對人。

逸達公告指出, 該公司在2015年2月17日向其母公司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Foresee Cayman)購買MMP-12 抑制劑用於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之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交易價金為20萬美元。

逸達後來又在2016年11月9日,向非關係人美國Aviv Therapeutics, Inc.技轉取得醛去氫酶活化劑 (ALDH2 Activator)之臨床階段產品及平台技術,交易價金包含簽約金及產品開發里程金等最高共計227.5萬美元、以及依未來產品上市或再授權,支付權利金。

逸達公告指出,這次針對該公司的新成分新藥專門技術,作價2,135萬1,300美元,以每股100美元增資Foresee USA之前後,逸達均持有Foresee USA 100%股權。增資後逸達持有Foresee USA的股數由52萬股增加到73萬3,513股,金額合計2,235萬1,301美元,逸達對Foresee USA之持股比例依舊為100%,無權利受限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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