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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冠接獲商業法院通知 將委任代理人答辯請求法庭駁回

本文共355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昱翔/台北即時報導

遊戲通路大廠智冠(5478)今(6)日公告已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調字第1號商業事件之起訴狀,未來將委任代理人並提出答辯請求商業法庭駁回其等之訴。

據悉,日前網銀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緊急處置之聲請,但已遭法院裁定駁回。此外,智冠與榮剛換股案經主管機關審查後,已確定正式生效,而本次智冠接獲商業法院通知,則是針對網銀因換股案所產生的損害,並對智冠與董事會提出賠償。

由於網銀認為智冠與榮剛換股,損其自身利益,因此日前向商業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求,要求智冠與董事連帶賠償1.12億元及利息,經商業法庭以113年度商調字第1號商業事件為審理,並寄送原告之商業事件起訴狀繕本予智冠。

智冠透過公告指出,此一法院通知就本公司財務、業務現無影響,本公司及董事後續依法委任代理人並提出答辯請求商業法庭駁回其等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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