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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培限制下游業者轉售價格 公平會罰30萬元

本文共680字

中央社 記者潘姿羽台北11日電

美商亞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對於血糖監測產品,限制下游業者轉售價格,公平會指出,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影響市場秩序,決議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台灣糖尿病相當盛行,許多病人必須自我監測血糖,以作為藥物調整及飲食控制參考,達到緩解病情的目的,而市面上常見的家用血糖機,包含血糖機、血糖試紙、採血針等,都是患者進行自我血糖監測的工具。

不過公平會接獲檢舉,美商亞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與經銷商約定的產品銷售合約,載明「輔理善家用血糖機」產品的「通路進貨價」、「零售價」等價格表,已經構成限制交易相對人轉售價格的行為,因此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開罰30萬元。

公平會指出,亞培在家用血糖機經銷合約內,授權經銷商可銷售通路,並載明血糖機、血糖試紙、採血針等產品與通路間對應的價格表,內容包含經銷商進貨價、通路進貨價、零售價,如果經銷商沒有依約銷售,可能面臨亞培終止或解除合約。

公平會表示,亞培不僅直接干預經銷商決定下游通路商的進貨價,還會在發現或接獲其他經銷商反映家用血糖機市場價格紊亂情形時,透過電子郵件或社群軟體LINE,要求經銷商依亞培訂定價格調整銷售價格,甚至得知有下游通路商以低價銷售輔理善越佳型血糖試紙時,要求經銷商立即查證處理,並將查處結果回報亞培。

公平會認為,亞培限制轉售價格,不只沒有合理原因,還會削弱品牌內不同下游業者間的價格競爭,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由於事業採行限制轉售行為,將使下游業者無法依據各自所面臨的競爭狀況、成本結構訂定售價,是公平交易法原則禁止的行為,公平會提醒,事業經營應該確實遵守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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