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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繳納時程延後一年 氣候署:企業2025年才要繳碳費

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記者翁至威/攝影
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記者翁至威/攝影

本文共489字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環境部今(22)日揭牌,外界關注碳費徵收,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年底前希望預告碳費相關子法,新法不溯及既往,因此將以2024年盤查量來收費,企業到2025年才會實際被收到碳費。

換言之,企業實際繳交碳費的時程,將比先前環保署規劃的2024年開徵,還要延後一年。

蔡玲儀表示,7月已與產業相關團體溝通,碳費徵收對象是年排放量直接加間接超過2.5萬噸的製造業及電力業,徵收時程上,確定會在今年底前將子法預告,明年初召開碳費費率審議會。

蔡玲儀指出,在與產業溝通過程中,由於法規不溯及既往,預計碳費徵收會以2024年整年排放量收費,預計企業首度繳交碳費會落在2025年,一方面也讓企業能夠編列繳交碳費的預算,給予充足時間。

媒體關注,碳費繳納時程延後,是否影響抵減歐盟碳邊境管理機制(CBAM)?蔡玲儀說,歐盟預計2026年啟動CBAM,台灣在2025年實際徵收碳費,仍可銜接上CBAM時程。

蔡玲儀表示,碳費不是單一費率,現在花比較多時間溝通的是企業自主減量計畫標準如何訂定。

依據氣候法規定,若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將可適用碳費優惠費率,蔡玲儀指出,將針對不同產業特性、訂定多重指標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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