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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榮中止與美商邁凌合併協議 求償外並於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進行仲裁

本文共756字

聯合報 記者簡永祥/台北即時報導

快閃記憶體控制IC領導廠商慧榮科技16日晚間發布聲明表示,已向美商邁凌發出通知,主張由於其蓄意重大違反合併協議,致合併未能於最終交易截止日前完成,慧榮除了向邁凌請求重大損失賠償外,並強調合因美商邁凌之蓄意重大違約,讓慧榮蒙受的損失遠超出合併協議所規定終止費數額的重大金額,因此依雙方協議約定,將依據律師建議,將交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就重大損害賠償所請求進行仲裁。

慧榮聲明指出,慧榮已發出書面通知,終止2022年5月5日和邁凌雙方所簽訂的合併協議。

慧榮科技認為,由於美商邁凌之蓄意重大違約(同合併協議中之定義),使這項合併案未能於2023年8月7日最終交易截止日前完成。慧榮保留所有依合併協議或其他所賦予本公司於契約上、法律上、衡平法上以及其他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美商邁凌請求賠償慧榮「因美商邁凌之蓄意重大違約而遭受,遠超出合併協議所規定終止費數額之重大金錢上損害」。

慧榮並依合併協議第7.1(d)條的規定,委任公司法律顧問、威嘉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Tim Gardner的建議,將依雙方協議中約定,由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就重大損害賠償所請求進行仲裁。

對於美商邁凌在最後一刻退出合併協議,慧榮表示將將全力請求取回遠遠超過終止費的損害賠償。

慧榮並公告,在限制公司宣告及給付任何股利的合併協議終止後,將恢復其年度發放股利的政策,並由公司董事會全權決定之。

慧榮總經理暨執行長苟嘉章表示:「由於我們業務反彈、資產負債表的強健實力,以及我們持續致力於向股東提供資本回報,我們將恢復慧榮年度股利政策」。

慧榮表示,有關股利發放的決定,以及發放知時間與數額,將由公司董事會全權決定,並將取決於多項考量,其中包括股利支付是否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業務前景、營運成果、可用資金及未來資金需求、財務狀況、法律要求及其他董事會認為相關之因素。

慧榮總經理苟嘉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慧榮總經理苟嘉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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