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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受理台台併 30個工作天內決議但可視情況延長

本文共736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大哥大(3045)歷經數次積極補件後,公平會今(12)日公告正式受理台灣大、台灣之星(台台併)合併案,依規定,公平會須在30個工作天內做出決議,不過可考量案情,必要時可以延長60個工作天,依照推估10月中旬前結果會出爐。而另外一電信合併案「遠亞併」已在5月中旬受理但延長審議,公平會表示,兩案皆會考量「水平結合」、以及「合併綜效」,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市場會更集中,要謹慎以對」。

國內兩大電信合併案都在等公平會點頭,台台併再有新進度,陳志民表示台灣大在近期陸續補件,在近日補件完成。而公平會11日正式受理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依規定,公平會須在30個工作天內做出決議,不過會考量按期必要時可以延長60個工作天。

公平會表示,對於台台併一案會考量「水平整合」部分,主要考慮台灣大、台灣之星與同業的競爭關係,也要納入考量市場集中度改變。另外,「合併綜效」則要衡量此結合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必要時也會有附帶條件因應。

而電信業另一樁重大結合案則是「遠亞併」,公平會表示,在5月受理遠亞併申請,原本遠傳(4904)期望在規定中的30個工作天審議期滿時,可望做出決定,但公平會最終延長審議期,通知遠傳審議期限到9月14日。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如果這兩個結合案通過,台灣的電信市場結構會有很大改變,也就是外界形容的「三強鼎立」,對消費者影響很大,「市場會更集中,要謹慎以對」。

陳志民表示,電信結合案影響大、案情複雜,需要深入的經濟分析、數據佐證,業務單位可能得做進一步的專業研判、量化分析,這些都需要時間。「台台併」、「遠亞併」互有影響,另外雖然是兩個結合案,但因為是屬於電信業的結合,因此公平會審議時,兩案會一併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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