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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新媒體影視音產業促進會成立 盼引領台流再創奇蹟

本文共805字

攝影中心 記者陳正興/台北即時報導

日前立法院甫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將文創升級為國家戰略重點產業,立法委員林楚茵上午在立院成立「台灣國會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由蘇巧慧、賴品妤、邱議瑩、許智傑、張其祿、李德維等多位跨黨派立法委員擔任副會長,並邀集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NME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 (DMA)、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等產業團體擔任顧問。林楚茵表示,影視音產業不是單一部會的業務,希望透過一個跨黨派、跨委員會立法委員所組成的促進會,要求政府跨部會扶植新媒體影視音發展,並向美日韓取 經,打造台流成為「MZ 世代」及數位原住民的流行語。

林楚茵指出,台劇的消費客群大多只限縮在國內市場,足以走上國際舞台的台劇屈指可數。林楚茵認為,台灣影視音產業具強大的創作能量,但政府助力還是不夠大,應該向這些文化輸出大國取經,要有打造台版好萊塢或台版文化內容振興院的願景。

林楚茵提到,產業變化永遠比政府的腳步來的快,傳統影視音產業轉型為新媒體形式的過程中,常面臨跨部會的問題,傳統影視音產業原本有文化部、通傳會(NCC) 不同部門主管,但如果發展為網路影視音產業,主管機關是不是該找數位發展部?此外,影視音作品需要借用陸海空不同場景拍攝;需要政府資助、租稅優惠來扶植;要 結合觀光發展,創造影視音觀光產業鏈;甚至可以翻譯為多國語言行銷國際市場,政府部門應該跨部會協助產業發展,不要讓影視音產業在國際洪流中孤軍奮戰。

林楚茵表示,五月12日立法院剛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案, 將影視音及以台灣內容為核心發展的文創升級為「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並增加租稅優惠引導民間資金及政府投資,影劇、音樂、時尚設計、廣告、平台經營等都是受惠產業,修法後她也積極推動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期許做為產業與政府溝通的加速器,協助反映產業需求、加速相關政策制定,讓台流成為MZ世代的流行語。

「台灣國會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成立儀式,由立法委員林楚茵擔...
「台灣國會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促進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成立儀式,由立法委員林楚茵擔任會長,蘇巧慧、賴品妤、邱議瑩、許智傑、張其祿、李德維等多位跨黨派立法委員擔任副會長,眾人期許促進會做為產業與政府溝通的加速器,協助反映產業需求、加速相關政策制定,讓台流成為 MZ世代的流行語。記者陳正興/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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